1980年,根據國務院關于藥廠整頓的“八條標準”和江蘇省醫藥管理局的“十五條要求”進行恢復性整頓。
1981年6月,經江蘇省醫藥管理局和南京市醫藥管理局來廠檢查,驗收合格
1983年12月,召開第一次職工大會,170人參加,通過了《職工大會細則》、《職工守則》、《各項規章制度匯編》、《經濟責任制評獎條例》等文件。
1985年5月,江蘇省衛生廳、江蘇省醫藥管理局和南京市醫藥管理局來廠核發了《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》和《藥品生產企業合格證》,南京市工商局核發了營業執照。企業經過整頓,走上了正規化的道路。